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辽陕川贵
另一方面,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各产业深度融合。
根据2017年7月发布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国资委管辖的中央国有企业的公司改制。中央及地方要制定相应的改革进度计划和时间表。
国有企业改革也不例外。五、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妥善、谨慎使用国企改革用语。因此,国有企业难以也不应当成为一般市场竞争领域的主要主体。基于当下国企改革基础,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普遍设立国有企业改革主管机构。
既要认清国企改革的问题实质和改革方向,也要妥善选择改革路径。对此,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探索。在传统经济中,企业、市场与政府分别发挥经营、交易与调控的功能。
还有一些头部平台通过烧钱做大市场,也许会挤占创投基金,影响硬科技创新如果单纯地惩罚大企业,就是在惩罚竞争优胜者,对行业发展、经济增长都是不利的。作者:黄益平,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经济日报 进入 黄益平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平台经济 。如果企业在做大经营规模的同时增进了消费者福利,那就不应该受到惩罚。
还有一些头部平台通过烧钱做大市场,也许会挤占创投基金,影响硬科技创新。不过,数字经济领域也出现了不少值得深入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可竞争性条件的决定因素是潜在竞争者进入的沉没成本,其中不只包括营业牌照,也包括用户和数据等条件。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会变得更加明确,从而提供一个较为稳定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利用规模经济和长尾效应,数字经济服务已经覆盖超过十亿个人和将近一亿个体经营者,创造了两亿左右灵活就业机会。不收费并不一定意味着免费,也并不一定表明这些企业不拥有垄断地位。
采取政策措施保障一定程度可竞争性条件的目的是防范出现垄断行为,而不是盲目地追求平台之间的绝对平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一个行业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在位企业也无法自由地实施垄断行为、榨取高额利润。因此,可竞争性条件是可以指导平台经济领域经济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的重要概念。也就是说,消费者福利标准不适应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
如果保持很高的可竞争性,形成垄断的可能性会下降。如果便利度高,潜在竞争者就可以对在位企业形成较大的竞争压力。
因而,判断数字经济领域是否存在垄断,既不应该简单地看消费者福利,更不应该只关注企业规模,而应重视可竞争性条件,即潜在竞争者进入或退出市场的便利度。由于数字经济具有许多全新的特性,因此不应简单套用传统经济的治理方法,而应从理念创新入手,构建治理体系。
即便发现垄断行为的证据,也尽量不要采取分拆的做法,而应该尽力减少潜在进入企业的沉没成本、降低进入与退出市场的门槛。但平台企业打破了上述三者之间的分工边界,它既是经营主体,又是交易场所,同时还发挥一定的调控作用。不过,消费者福利或价格这个简单易行的标准,在数字经济的垄断行为面前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因为许多平台经常压低价格甚至提供免费服务。虽然免费服务在短期内对消费者有利,但如果这个商业策略的目的是做大市场规模甚至改变市场结构,最终获取垄断地位,从长期看对消费者是不利的。又如,数字经济企业确实具有很强的创新基因,但成为巨无霸之后,是否还会保持创新动力与能力,值得观察。比如所谓猎杀式并购,就是一些头部数字平台大量收购相近业务领域的初创企业,然后束之高阁,其目的是消灭潜在的竞争对手。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在传统经济中,企业、市场与政府分别发挥经营、交易与调控的功能。
步入常态化监管阶段,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更为规范、健康。数字经济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不但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经济活动的普惠性,还降低了创新与创业的门槛,加速创新并孵化了许多新的数字经济业态。
比如,如果重要的进入门槛是用户人数,可考虑在不同平台之间实现联通,以此类推。比如,数字经济的规模效应是否必然导致垄断?做大企业规模是每个企业家追求的经营目标,而规模越大、效率越高,可能造成一家独大、赢者通吃的局面。
平台经济的监管政策可关注可竞争性条件。而反映消费者福利的一个指标就是价格,如果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提高价格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就是垄断行为。较强的可竞争性也不必然导致较高的竞争程度,但仍然可以阻止在位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当然,这些措施不可能彻底消除大平台的相对优势,也不应无视平台在大量投资后获取一定回报的正当要求
森林覆盖率提升约3%,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双增长。淘汰包括钢铁3亿吨、水泥4亿吨、平板玻璃1.5亿吨的落后过剩产能,为降低能耗和排放打下坚实基础。
其五,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必须采取开放发展的理念,通过开放与合作在市场经济中形成互惠互利的利益共同体,进而超越西方的传统现代化模式。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
这些战略举措和战略要求,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原则和行动先导的重要地位。形成了超4亿人的世界最大规模中等收入群体,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近八成,城乡居民收入比显著缩小。
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国际竞争力大幅度提升。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加到39.1万亿元,货物进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提升到13.5%,货物贸易总额连续5年排名全球第一,贸易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商品进口年均增长13.7%,超过全球5.7个百分点。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面临的各种挑战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当前形势和面临的任务进行了科学研判,明确提出必须进一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部分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中国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等方面取得瞩目发展成就奠定了基础。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部分明确指出,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创新驱动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取得伟大成就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经济形势进行科学判断,对发展理念和思路作出及时调整,引导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秘诀就在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